星期三, 一月 09, 2008

青春的衣裳

 

高中毕业那年,高考结束的当天下午,我独自一人满大街地闲逛来发泄积聚已久的压抑,还在刚刚兴起的小商品市场上用平时积攒起来的15元零花钱买了一套衣服。上衣是中袖的,宽松而短,用淡蓝色的棉质泡泡纱和白色的的确良布镶拼而成的,裙子过膝下两三寸,和上衣相同的淡蓝色的棉质泡泡纱做的喇叭裙,裙边上镶着两条白色的滚边,清纯雅致,令我一见倾心。那年我十八岁。我穿着这身衣裙走进了温师院美术系,走在浪漫的校园里,竟有相当的回头率。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美,可是这套衣服给了我太多的自信,使我相信自己是美丽的,这一点对于女孩或者女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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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依然有激情有梦想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花钱买的衣服,也是少女时代使我变得美丽而自信的衣服,这套衣服我已记不起它的去向,可是它存在我的心里难以忘记。

三年的大学时光转瞬即逝,我和他一时间在校园里沸沸扬扬的恋爱也有了结果,我们决定一毕业就订婚。那时我单纯得要命,身为一个外地学生,对温州的风俗一无所知。他虽是温州市区人,可是象他这种专心于绘画的人哪里会注意到那些细节呢?我们在我父母的默许下由他的父母安排订了婚。我本是个浪漫而又细腻的人,理想中的爱情是那么的美好,可是他的父母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心底里多少也有些欺负我是外地人又是个学生,什么仪式都没有,甚至连家庭聚餐也没有,潦草从事,过分的俭省使我至今耿耿于怀。当时的我在温州除了他举目无亲,无人替我张罗,无人为我出谋划策,而他是我敬重的老师,爱情至上的我虽心中十分不满可又不好说什么,只是心中闷闷不乐。

按照温州习俗,订婚后我要和他一起去给亲朋好友送糖,他虽大我许多,但比我更单纯。他每天喜滋滋地从不在意身上的衣服早已过时,而我刚毕业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衣服。面对别人探询的目光,女人总是天性敏感的,我不愿意去送糖了,他才注意到我连日来的不愉快,再三问我原因,我才说:没件象样的衣服,出去丢脸!他二话不说,拉起我就上街。

温师院当时就在九山河畔,而毗邻的信河街是当时温州市最好的服装一条街,所谓的"正宗衣服"都集中在这里,那是先富起来的人们的专利,工薪阶层是不敢问津的。当时教师的待遇很低,他虽毕业于名牌大学中国美院,身为大学教师,又是小有名气的画家,可囊中羞涩我是清楚的。

信河街上的小店一间连一间,衣服都价格不菲,我看到一套白色的衣裙时眼睛一亮,可谓是一见钟情,非此莫属了。这套衣裙真的是太漂亮了,衣料是白色的薄而不透的细棉布,连袖的上衣,白色棉织的蕾丝花边的小圆领,下配一条长裙,裙边上镶着窄条的棉织的白色花边,上衣及裙子的前面缀着数朵淡紫色薄绢做的花。做工精致,款式优雅,清丽可人。在我看来这身白衣服仿佛象征着爱情的纯洁,紫色绢花象征着浪漫。价格当然不菲,或许老板看出我的喜爱之情,要价180元再不松口了。他那天刚好发了工资,毫不犹豫地掏出身上所有的钱买下了。事实上当时他的工资只有一百多一点,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买这套衣服。

我穿上了这套衣服,配上一双白色的皮凉鞋,白色轻柔的衣裙衬着我年轻的面容和苗条的身材,显得气质高雅,清新脱俗,再去送糖时感觉好多了,在陌生人面前多了一点自信和从容,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然我心里特别感激他。

这身衣服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穿和洗、烫,直到白色的衣料发黄,淡紫色的绢花破损才收拾起来压在箱底,一直保存了很多年。每当整理衣物时看到这身发黄破损的衣裙便想起过去美好的时光,心里充满了幸福、快乐和感激。可是白色衣料发黄后实在是惨不忍睹,会让人伤感,但又不忍心将它随意地丢弃,终于在搬家前夕决定用火烧了它,让这身给我带来美丽和快乐的衣服干干净净地消失。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叫上他一起用火焚烧了这身美丽不再的衣裙,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浪漫而又神圣的事情,而他实在是没多少感觉,男人尤其是象他这种专注于事业不在意穿着的人是很难体会到女人对衣服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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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再我心依旧

 

一晃忽忽十七八年过去了,现在想买件新衣服是方便不过的事,衣服多得满箱满柜都是,可是这身衣服始终难以忘怀,遗憾的是竟没有拍过一张穿着这身美丽衣服的照片,我只能把它珍藏在心间。它象征着我少女时代的结束,也象征我和他曾经有过的纯洁而浪漫的美好时光。爱情早已转化成相濡以沫的亲情,也许爱情就象这白色的衣服是难以持久的,但那份美好却是令人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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